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
2.组织制(修)订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督促和检查各教学实验室落实有关课程实验情况,以及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学生实训时间、地点,抓好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
3.抓好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不断提高使用教材的优秀率;
4.布置和落实教学任务,审定开课计划和教师名单,督促检查组织好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试讲工作,督促并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5.注重在学院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经常性组织教学检查和课堂听课,了解和掌握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经常性地组织全院召开教学改革研讨会,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对坚持教学改革的教师要大力扶持,对他们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6.负责制定师资培养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教师进修和攻读学位等工作,逐步建设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7.督促和检查开学前学生的注册、重修和开学初的上课情况,负责并组织好课程的考试(补考)工作,抓好考风,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
8.负责教研室主任的选拔调配并提交学院讨论,掌握各教研室教学工作动态,与各教研室共同研究教学科研工作,对各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9.负责并组织各类教学科研工作的评价、评估和评奖工作,强化教学科研运行管理,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建设措施;
10.负责管理全院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考核工作以及校地合作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