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量:

1.领导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学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作为专业建设负责人努力做好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学科教学计划,审批授课计划,认真总结学期和学年的各项工作。

2.领导讨论确定所开课程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工作,组织编写教材及其它教学文件。

3.领导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师资培训提高及做好实验室、资料室建设的工作,并检查进度与效果。

4.组织新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观摩教学,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本专业教师教学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教学。

5.组织好考试的命题、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6.组织安排好与本专业有关的实习、社会调研、毕业论文以及答辩等工作。

7.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核实教师工作量;对教师和其他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提出初步意见。

8.出席院召开的会议,主持专业例会,参加制定或修订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9.对本专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团结全院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10.经常和党支部交换情况,使党支部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工作计划和有关的重要工作,以便得到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