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星,男,1966年4月,江西安福人,中共党员。1984年9月-1986年7月就读于江西大学生物系,1986年7月-1989年9月江西省永新师范学校教师,1989年9月-1991年12月江西大学攻读人体解剖学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2004年8月任新余市公安局新钢公安处技术中队长(2000年12月评为副主任法医师),2004年9月至今任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教导员兼法医室主任(2007年11月评为主任法医师)。
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有10余篇,作为主要参与及完成者,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有2项。其中江西省公安厅承担的公安部科研项目《氟乙酰胺、氟乙酸中毒代谢产物氟柠檬酸的检验方法研究》,承担的内容被鉴定为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04年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冶金系统公安保卫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008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在全省刑侦部门“十百千工程”评选活动中荣获全省刑事科技科研标兵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新余市公安刑侦技术标兵。2010年被认定为新余市首批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