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吃紧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哪些法律问题与我们息息相关?又该如何看待和处理?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随小编
了解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那些事
一、疫情防控法律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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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以下分别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食品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等
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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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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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HEIC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定义,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该定义意味着:1、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2、公共卫生影响超出了受影响国家的边界;3、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北京时间2020年1月31日,世卫组织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调不建议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并再次高度肯定中方的防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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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所采取的措施范围最广,力度最大。
二、公民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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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的公民权利
信息知情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获得救治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隐私保护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生活保障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不受歧视权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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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的公民义务
配合防控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配合处置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疫情报告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禁止造谣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三、大学生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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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传播谣言行为
案例
铜川一女大学生微信传播疫情谣言,被警方查处
解答
散布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或者法人商誉的,依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给予拘留或者罚款。
编造虚假疫情在网络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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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通知提前返校
案例
江西高校2名学生擅自提前返校受严重警告处分
解答
受疫情影响,目前全国高校普遍延期开学,禁止学生提前返校。教育部、省教育厅、新余学院也均发布了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相关通知,明确全体同学未收到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
提前返校,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拘留或者罚款。
提前返校,导致疫情发生或扩大,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提前返校,违反学校管理秩序,学校有权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处以校级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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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冒伪劣口罩
案例
19岁大学生朋友圈卖口罩、办贷款诈骗他人100多万元
解答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以销售口罩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依照《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规定,以诈骗罪定罪。
高价销售口罩行为,依照《刑法》第两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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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真实行程和病症
案例
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新余一境外来余人员不提前报告入境信息被处理
解答
对于刻意隐瞒行程或病情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给予治安处罚。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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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隔离防控措施
案例
澳大利亚籍跑步女,限期离境!
解答
拒不执行国家相关隔离防控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以妨害社会管理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理。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暴力抗拒,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配合当地防控措施,听从学校安排,遵守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与义务。
齐心抗疫
END
众志成城
图文编辑:李军
审核校对:李军、徐新兰